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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 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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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年度自查如何开展、何时开展?

答:根据《关于进一步简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自查工作的通知(鲁监能资质〔2016〕101号)》规定,我省持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的自查周期由1年延长为3年,最近的一次自查工作定于2018年开展。

41. 已经通过实质审查(复审)的单位,一般多久会现场核查?

答:对于需要开展现场核查的项目,一般会在实质性审查通过的月内进行;山东能源监管办会提前一周左右出具《现场核查通知书》,并通过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申请人确认。

42. 哪些申请事项需要进行现场核查?

答:三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申请事项全部核查;四级、五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申请事项,根据申请材料的审查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30%。

43. 如何理解《山东能源监管办行政许可现场核查管理办法》中关于“根据申请材料的审查情况进行抽查”的规定?

答:山东能源监管办会重点抽查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存疑,以及其他有必要开展现场核查的申请项目。

44. 现场核查由能源监管办开展还是委托第三方机构?

答:现场核查工作由山东能源监管办2名以上工作人员开展,不委托第三方机构。核查人员应主动向被查单位出示工作证、现场核查通知书,并留下《廉政回访表》由被核查单位填写后寄回山东能源监管办综合处。

45.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现场核查的内容是什么?

答:请申请人提前准备以下材料,积极配合核查工作:(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2) 各类人员汇总表、企业简介、资产负债表(与纸质申报材料一致,加盖公章);(3) 技经人员职称证书或任职资格证书、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按照纸质《申请表》人员顺序排列);(4)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三级以上企业,按照纸质《申请表》人员顺序排列);(5)电工证原件(按照纸质《申请表》人员顺序排列);(6)安全监督员、质检员岗位证明材料、任职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按照纸质《申请表》人员顺序排列);(7)上月工资发放表复印件(加盖公章);(8)申报材料中各项业绩的工程档案原件(工程合同、验收报告、决算书、竣工图纸、工程收入凭证、施工费发票记账联等等);(9)生产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材料:经营场所属于企业或法定代表人自有的,提供相关产权证明原件;涉及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原件和出租方经营场所产权证明原件;(10)机具设备发票(提前在财务凭证中折出)、设备购置款转账证明材料、大型设备采购合同原件;(11)现场查看生产经营与试验场所及设备仓库、机具设备实物;(12)安全工器具检测校验合格报告,或有效期内的检测校验合格标签(无需统一收集整理,粘贴于机具设备表面即可);(13)核查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

此外,核查人员还会现场选取部分技经人员谈话,现场进行试验项目模拟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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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分类: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