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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 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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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三级及以上持证企业分立为两家单位,可以两家单位同时按照原资质类别和等级申请许可证吗?

答:不可以。分立后至多一个单位部分或者全部延续分立前单位的业绩。

24. 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的专业以及证书有什么要求?

答: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的专业应为电力相关专业,职业资格等级根据您申办的许可证级别不同而变化,具体可查阅《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条件》(国能资质〔2015〕253号)。

25. 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的专业以及证书有什么要求?

答:常见的可以作为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的情况:员级、助理级、中级、高级、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会计师、经济师、造价师等),持国家职业资格等级一、二级技能证书的技师,以及持技术或经济类执业资格证书(如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会计师、注册造价师、注册建造师)的人员等。其中技术类在满足电力相关专业人员数量要求的基础上,可以使用建筑、工程、安全等专业人员。

常见的不可以作为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的情况:政工师等非技术或经济类人员,持国家职业资格等级三、四、五级技能证书的技术工人,持各类从业资格证书(如会计资格证、质量监督员资格证等)的人员等——虽然从业资格证持证人员不可作为技经人员,但可以适用于安全员、质检员岗位哦!

26. 技师和高级技师可以作为“中级以上技术人员”吗?

答:可以。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职业培训提高城乡劳动者就业能力的通知》(鲁政发〔2003〕83号)规定,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和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在企业工作的,分别享受中级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关待遇,在使用上一视同仁。

27.“电力相关专业”具体指哪些专业?

答:一般包括电工电气类、机电类、中低压配电类、农电类等强电专业;不包括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等弱电专业,以及热工类、动控类等其他非电专业。

28. 电工证的“注册单位”非本单位,是否需要变更?变更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答:需要变更。具体请到山东能源监管办官网“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区域下载《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注册登记信息变更申请表》并按其说明办理。

29. 安全监督员、质检员附件中的“岗位专业证书”是指什么?

答:是指该专业人员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或任职培训合格证书,以及各类从业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如:安监局、质监局、建管局、人社局、电力企业协会、质量检验协会等单位颁发的岗位证书、资格证书等。

30. 安全员、质检员的专业有何要求?

答:原则上应为电力相关专业。

文章分类: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