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和 电 力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 常见问题

956

31. 申请材料中哪些人员可以兼职?

答: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管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国能资质〔2016〕352号)规定,技术负责人可以在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中任命,安全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须专人专岗。

32. 资质申报材料对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是如何要求的?证书还能用吗?

答:企业可以聘用少量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但其专业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合格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33. 人员证书需要复印哪几页?

答:技经人员证书一般需复印照片页、证书编号页、证书信息页、发证机关页。安全员、质检员和电工证书一般需复印照片页、证书编号页、证书信息页、发证机关页、注册登记页。

34. 电工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安全员/质检员培训证明可以使用吗?

答:不可以用培训证明、成绩证明等材料代替证书。

35. 需要提交各类人员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吗?

答: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管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国能资质〔2016〕352号)规定,不再要求提交人员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但在审查中对于申请材料真实性、齐全性存疑的情况,仍会要求申请人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申请人应对其法定代表人在《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条款以及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相应法律责任。

36. 对注册建造师和预算员、安装工长的数量有什么要求?

答: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管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国能资质〔2016〕352号)规定,取消许可条件中关于预算员、安装工长的人员及数量要求,注册建造师数量要求调整如下:

37. 承装类工程业绩认定年限由3年调整到6年后,四级五级承修、承试类持证企业升级的年限相应调整吗?

答:仍为3年。

38. 境外工程业绩认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持证企业在境外合法承揽的工程业务可以作为有效业绩予以认定,提交的材料内容、种类与国内业绩一致,同时需另附中国驻当地使领馆、参赞代表处等外交机构出具的批复文件。

39. 各类备案、报告都取消了吗?

答:自352号文件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分公司备案制度、电力建设工程备案制度。与此同时,跨省区作业报告制度继续执行。

文章分类: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