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在全省企业开展“厚道鲁商”倡树行动的意见》的通知853
各市、有关企业、省直机关、省管企业文明委,省文明委各成员单位,省网信办、省工商联、省法院、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安监局、省金融办、省物价局、省畜牧兽医局、省中小企业局、省国防科工办、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监局、青岛海关、济南海关、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山东证监局、山东保监局:《关于在全省企业开展“厚道鲁商”倡树行动的意见》已经省文明委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14年8月27日
关于在全省企业开展“厚道鲁商”倡树行动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国务院印发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和中央文明委《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融入企业改革发展全过程,进一步打造鲁商文化品牌,服务山东经济社会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省企业开展“厚道鲁商”倡树行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厚道鲁商”倡树行动的重要意义和指导思想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承了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植根于改革开放的成功实践,是凝聚思想道德力量,推动经济社会全面进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精神纽带,也是提升企业文化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的动力源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贯穿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各个领域,需要全社会各类组织、各阶层人群共同参与,形成强大合力。企业作为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国民财富的创造者,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推动者。目前,山东省企业总数达百万多户,在岗职工达千万多人。企业和广大职工是我省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有力支持,也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力量。人无德不立,国无德不兴。面对全面深化改革、加快科学发展、推动经济文化强省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企业越来越需要文化激发内生动力,越来越需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共识、规范行为、引领风尚。在全省企业开展“厚道鲁商”倡树行动,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积极发展壮大企业,弘扬齐鲁优秀文化,增强全省经济文化实力,创新社会管理机制,提升社会治理水平都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企业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从企业科学发展的实际出发,充分认识开展“厚道鲁商”倡树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厚道鲁商”倡树行动提上工作日程,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