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在全省企业开展“厚道鲁商”倡树行动的意见》的通知853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党委政府要将“厚道鲁商”倡树行动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和重要途径,制定具体方案,采取有力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加强督促指导,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部门齐抓共管、广大企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有关部门、单位联合组成“厚道鲁商”倡树行动指导委员会,筹划行动计划,制定评价标准,强化督导落实。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各级宣传部门要做好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工作,加强与各部门、单位的信息沟通和联络服务;各相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打造宣传阵地,建立传播平台。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厚道鲁商”倡树行动。借助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兴传媒手段,构建“厚道鲁商”文化品牌建设学习研讨、信息交流、成果展示网络平台。探索建立文化广场、企业文化示范园、鲁商文化展厅等“厚道鲁商”形象宣传阵地,反映山东企业转调创改生动实践,展示山东企业文化创新成果,打造“厚道鲁商”文化品牌建设的实体展示系统。征集发布“厚道鲁商”倡树行动标识,在有关媒体、城市广场、交通枢纽以及道路沿线等推出“厚道鲁商”公益广告,整体宣传推介鲁商文化品牌,全力打造山东企业文化品牌整体形象。 (三)完善奖惩机制,提升工作实效。发挥职能部门、单位和行业在“厚道鲁商”倡树行动中的重要作用,形成褒扬诚信的政策导向和利益机制。积极推进国土、安全生产、环保、税务、工商、质监、金融等相关信息互联互通,以企业信用信息公开、共享、运用为主线,开展企业诚信积累活动。进一步推进各地各部门依据法律法规,按照客观、真实、准确的原则,建立诚信红黑名单制度,形成扬善抑恶的制度机制和社会环境。定期发布“责任鲁商”、“诚信鲁商”、“和谐鲁商”、“文化鲁商”形象榜。签署《“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充分运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对“厚道鲁商”倡树行动中诚信积累良好的企业给予激励扶持。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依法对严重失信行为给予包括司法惩戒、经济惩戒、行政惩戒和社会惩戒在内的联合惩戒。畅通群众投诉渠道,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坚持行政监管、行业管理、媒体监督相结合,构建多层面、全过程、广覆盖的监督体系,真正使守信者一路畅通,失信者寸步难行。 (四)实施活动引领,坚持群众路线。尊重企业的首创精神,注重调动广大企业在倡树行动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紧紧依靠企业开展好各项工作。广泛开展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文化建设的信息交流、理论研讨以及面向企业、面向群众,职工喜闻乐见、企业积极参与的主题活动,引导广大企业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厚道鲁商”倡树行动不断向纵深发展。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倡树行动中的战斗堡垒和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发挥企业工青妇组织和志愿者、劳动模范、道德标兵等的作用,动员他们积极参与“厚道鲁商”倡树行动。不断汲取职工群众的智慧,运用寓教于乐的方式,搭建便于参与的平台,在为民服务、为民谋利的过程中,凝聚人心,汇集力量,依靠职工群众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