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 常见问题956
13. 承装、承修、承试3个类别里只升级2个,仅提交拟升级类别还是全部类别的申请材料? 答:仅需提交拟升级类别的材料即可。 14. 许可事项变更后,未变更的类别会不会在新证上消失? 答:不会。 15. 许可证有效期延续和升级能同时办理吗? 答:可以,但有效期即将届满(不足1个月)的需要先延续。 16. 可以降级或减项吗? 答:降级和减项均属于许可事项变更,请按照许可事项变更的要求提交材料。 17. 登记事项变更业务应何时办理? 答:持证企业的名称、住所或者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提交登记事项变更申请。 18. 登记事项变更材料模板中的“工商管理部门核准变更通知书等证明材料”具体指什么? 答:是指工商部门出具或经其认可的工商变更通知书、工商变更登记表、工商管理系统查询结果等材料。 现场核查相关事项 19. 初次申请、变更、延续《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有无模板? 答:登录山东能源监管办或山东省电力企业协会网站,下载以下材料模板:①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条件,②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初次申请、许可事项变更、有效期延续、合并、分立申请材料。 请根据①号文件的要求,认真填写②号材料,装订成册后,送交至山东能源监管办资质大厅。 20. 申请材料的格式和装订有何要求? 答:格式要求详见《申请表》填表说明。 装订方式没有硬性要求,建议将申请表及各附件,分别用透明抽拉杆文件夹分册固定后,装入硬质塑料档案盒,承装、承修、承试类单独盛装,并在盒脊上注明企业简称、申请类别、申请级别。 不建议采用胶装成册、打孔文件夹等方式装订——不便于申请人根据审查意见整改、替换相关材料。 21. 企业合并后可以按照原资质类别和等级申报吗? 答:可以。应提交相应等级许可证初次申请所需材料、企业合并的证明材料,以及合并前各单位的许可证。 22. 企业分立后可以按照原资质类别和等级申报吗? 答:可以。应提交相应等级许可证初次申请所需材料、企业分立的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及分立前单位的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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